网友您好!关于您于反映的车辆违停被贴单一事,青山区交通大队调看了当时鄂A8LG69违停照片,照片清楚显示,该车压盲道且未按规定停靠在指定停车泊位内,照片显示车内并无驾驶员,违停事实存在。照片也同时显示其右边确实有一辆白色面包车停靠,经查该车当天无违停记录,对此,区交通大队立即找到当值协管员了解情况。经查,该车车主当时在附近,在看到协管员后立即上前表示马上离开。对此,区交通大队协管员根据2013年7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正式出台《交通管理“十”便民服务措施》中10项便民停车举措的措施中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虽违法停车但听从管理人员劝阻并及时驶离的,免于处罚。因此,区交通大队协管员只对车主不在附近的车辆进行了拍照记录,并粘贴了《武汉市交通协管员记录道路停车行为报告单》。 感谢您对青山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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