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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轮值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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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相关部门的领导能现场检查融科天域小区,实事求是,为民做主
武汉融创的问题很严重!
融创就没想整改 我们希望的是能有关部门监管起来 还业主一个可以居住的小区
好不容易买个房,都是几辈人的血汗钱,请父母官为我们做主啊。
网友您好,对您留言反映涉及融科天域小区相关问题,我们非常重视。项目验收涉及规划、建管、消防、园林等多个部门,前期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已协调区属各部门,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针对开发企业违规交付行为,我局已约谈该开发企业,并于2017年8月14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和《信用信息扣分通知书》,在我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http://www.whfg.gov.cn/upload_files/whfcj/channels/1049.html)。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把好项目验收关口,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向业主交付房屋。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希望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给大家积极回复!
希望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给大家积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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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我省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7号),提出“积极推行建筑全装修。以推进住宅全装修为重点,全装修房屋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厨卫等应一体化安装完成。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全装修;到2020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新建住宅全面实现住宅全装修”。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推行住宅全装修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住宅建设产业化的趋势和发展方向。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逐步推出了更多的全装修住宅项目,这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也符合目前国家、省相关政策的引导方向。
全装修住宅项目在销售环节,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先行装修样板房,并在样板房中标明交付标准和范围,明确装修材料和价格,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另行同步签订装修协议。商品房开发销售属于市场行为,我局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工作,督促开发企业按规定做好全装修房销售公示。目前,开发企业可自主决定建设销售毛坯房或全装修商品房,购房人也可根据自身需要,理性选择购买符合自身需求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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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相关部门的领导能现场检查融科天域小区,实事求是,为民做主
请问房管局如何把好项目验收关口,能不能将把关过程透明化,增加社会工总的参与过程。
网友您好,对您留言反映涉及融科天域小区相关问题,我们非常重视。项目验收涉及规划、建管、消防、园林等多个部门,前期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已协调区属各部门,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针对开发企业违规交付行为,我局已约谈该开发企业,并于2017年8月14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和《信用信息扣分通知书》,在我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http://www.whfg.gov.cn/upload_files/whfcj/channels/1049.html)。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把好项目验收关口,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向业主交付房屋。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希望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给大家积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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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若开发企业以捆绑车位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我局会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您可以拨打房地产市场整治专线电话:85482248,向我们提供具体线索和直接证据,便于我们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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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全市各街道(社区)常年受理公租房资格申请。凡符合我市公租房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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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大学生,在校就读大学生暂不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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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规划条件核实,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或者不予通过的通知。对您反映小区大门问题,建议您向规划主管部门咨询反映,查询该项目当初的规划许可情况,以及现在是否通过规划验收取得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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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我局正抓紧研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中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后,将明确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员申请我市公租房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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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继续使用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确定房屋安全状况: (一)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二)房屋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情形;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情形;(四)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需要鉴定的情形。”
房屋是否属于危房,需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来判断。墙体有开裂、渗水的情况,可能是饰面层、抹灰、防水措施等有问题,并不能代表房屋是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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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从2016年9月起,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捂盘惜售行为,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4月份开始,我们再次加大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力度,全面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采取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方式,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于哄抬房价、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市场供应,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建议您在购房时查看所购商品房项目的“五证一书”等信息,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通过正当渠道理性购房。同时,您若掌握相关企业、机构的违规线索,可以拨打房地产市场整治专线电话85482248与我们联系,直接向我们提供购房协议、付款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我们调查处理。
同问,盼房管局工作人员积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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