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开工后是否按照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等内容开展监督管理。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中形成的项目异常名录和失信企业名单,将通过全国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管理;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报送年报信息等后期监督管理机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根据今年新出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切实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